1950年春,广西柳州近郊,一辆吉普车正在陡峭的坡道上行驶,车内是吴法宪、妻子陈绥圻和他们的孩子。当时,司机为冲坡加大油门,却在半坡遇上了交警的指挥,令司机陷入两难:继续前进可能会撞人,急刹又有滑坡危险。
吉普车的刹车性能非常有限,路面也不如后来的稳妥。一不小心,这辆车就可能倒退跌入江中,车上几人几乎无路可逃。坐在副驾驶的警卫员戚永法敏锐地注意到情况,他没有像其他人那样欣赏风景,而是随时为突发状况做准备。当车开始后滑时,他迅速跳下车,抓起一块大石头,冒着被车轧到的危险,将石头塞到后轮下,终于成功制止了车辆。
车停下后,戚永法与交警发生争执,质疑为何不等车上坡后再制止通行。交警解释,这是为了防止车辆掉入江中,戚永法仍感到后怕,庆幸自己及时采取了行动。吴法宪此后多次提到这件事,深感戚永法的勇敢和细心。
吴法宪的经历颇为丰富,他曾参与过多次战争,却奇迹般未在战斗中受伤。但在行军途中一次打鸟时,他却因疏忽遭遇意外,留下了终身残疾。而在柳州的紧急情况下,是戚永法的果断行动救下了他和他的家人。
随着吴法宪职务的升迁和调动,戚永法也逐渐失去了联系。新中国成立后,吴法宪在空军任职,事务繁忙,身边人员来来往往。尽管如此,他始终未能找到戚永法。即使在晚年,吴法宪仍时常惦记着这位恩人,希望能了解他的近况。那块曾支撑车轮的石头早已遗留在柳州的旧路旁,而他心中那位英勇救人者的名字,却始终无法寻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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